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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草案6月前有望出台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质量报 更新时间:2008/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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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报道 12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传卿在湖北团透露,《食品安全法(草案)》有望在今年6月前正式出台。据悉,在这部民众寄予厚望的食品安全大法中,地方政府负监管总责、食品违法假一罚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提到10~20倍等刚性标准,将成为遏制食品违法行为的亮点条款。 地方政府须负监管总责
“食品安全,怎么监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地方政府必须负总责。”昨天,李传卿在湖北代表团表示。 食品违法可罚案值20倍
李传卿介绍,以往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处理,随意性很大,部门法规规定罚个三五倍,各个地方往往还是就轻不就重。“这些执法者土生土长,什么都在当地,容易受人情影响。此外,一些人在私下里有个模糊观念:担心执法太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税收和就业,不敢执法。” 假一罚十激励消费者维权
据悉,(草案)拟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外,消费者还可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价款10倍的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