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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不得收费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9/3
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张晓松聂妍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日发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工商机关开展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不得收取食品经营者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实施食品抽样检验以及快速检测工作,应当购买样品,支付相关费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