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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捆绑销售食品”记得查看保质期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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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消费者经常遇到商家为促销实行的“捆绑销售”。不过,也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很多商家把即将过期的食品“捆绑”在一些新鲜的食品上搭售。 前不久,刘女士在一超市买了几盒“捆绑”销售的牛奶,回家后才发现牛奶差几天就要过保质期。无奈,一家人只好赶在期限前全部喝掉。记者在几家大型商场和超市发现,商家采用“捆绑”方式进行促销的较多,如两瓶饮料“捆绑”在一起“买一送一”;有的将玻璃碗和饮料“捆绑”在一起;还有将面巾纸“捆绑”在牙膏上…… “捆绑销售即将过期产品的大多是厂家的驻店促销人员,这样做一是可以避免即将过期的食品退回厂家,减少厂家损失;另一方面促销力度大,商品势必多销。”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记者从12315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去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发现赠品已过保质期并对己造成损失,同样可以要求商家按消费者保护法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