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即日起重庆市民举报假劣食品最高获5万奖励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0/1 |
|
时间: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接受部门:各级质监局 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为奖励举报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市民举报食品生产企业制假制劣,一经查证最高可奖5万元。 七类举报可获奖 市质监局表示,凡市民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向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举报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经质监部门查证属实可获奖励。 可获奖励的举报分别是: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合格原料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非食品添加剂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在食品中加入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生产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生产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食品的;其他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举报。 举报奖励分4种 据了解,市质监局将根据举报涉及范围、情节轻重、影响程度,举报分为重大举报、重要举报、较大举报、一般举报等4种,根据举报人提供现场物证、书证的多少和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相符程度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0.2万元。奖金总额为100万元。 可拨打12365举报 市民除可拨打市质监局公开举报电话12365,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负责受理市民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