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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无依据,非法保健品暂时没法管?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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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特效药”长期冒充保健品在市场上大量销售,但其毒性却不浅,一些患者长期服用后进了医院(详见本报6日A10版《慢性病“特效药”毒性不浅》)。这些大行其道的非法保健品该由谁管呢?
6日上午,记者带着之前从山东保健品批发市场上买到的几种非法保健品,以市民的身份到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中区分局投诉。了解情况后,综合科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反映的情况以及非法保健品的名称进行了登记,并表示监察人员会主动联系记者了解详细情况。 至于如何查处等方面的详情,工作人员则没有向记者介绍。 记者接着致电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保健食品)化(化妆品)监督管理处,相关人员表示,对于记者反映的情况,他们前期也进行过暗访调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现在缺乏处罚依据,所以暂时没法管。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保健品行业的监管依据是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而涉及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相配套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迟迟没有出台。“我们前期主要做了调查取证工作,正在等待条例出台。”这位工作人员说,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他们。 据记者了解,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已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审查进入复核阶段,有望年内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