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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创新监管机制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3/11  

 围绕“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主题,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10日上午举行提案办理协商会。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罗富和出席会议,与相关民主党派中央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等8部门负责人围坐在一起,就这一主题展开交流,对提案进行集中协商办理。

    会议主持人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铁林表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形势保持了平稳向好的态势,但由于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基础薄弱,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开幕以来,委员们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关注,民建、民进、农工、致公等民主党派中央,沈雯、汤燕雯、姚凯伦、施杰、柴宝成、雷后兴、陈晓颖、张承芬等委员围绕这一主题,积极建言献策,截止到3月8日共提交了200余件相关提案。

    这些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提案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有三方面。一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建议整合现有政府检测资源,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技术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和处置机制建设,设立监测预警机构;加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建立电子监管追溯制度,实现对药品全流程监管追溯。

    二是健全法制、严格标准,完善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建议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法》,完善现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加快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步伐;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监管;制定食疗行业的从业资质标准和审批制度,规范服务内容;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检测能力。

    三是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落实企业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不法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定期将食品监管部门阶段性检查及处理结果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应制定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管体制,防止抗生素滥用。

    听取大家发言后,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就相关提案与委员们进行了协商,并介绍了下一步将要采取的措施。

    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表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单位间加强协调。他希望各提案承办单位能充分吸收和采纳提案中的好意见、好建议,让其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积极采取措施对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标本兼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国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