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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产品标示须规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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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规范》,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提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规范》明确指出,保健食品产品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文本格式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感官要求、鉴别、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功效或标志性成分含量测定、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规格、贮藏、保质期等内容。生产企业应当按照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经营。 根据《规范》要求,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按照BJ+G(或J)+年份+0000编制。“BJ”表示“保健食品”,“G(或J)”表示国产或进口,“年份+0000”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年份和顺序号。 《规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魏 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