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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事故分析不收费了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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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丛笑)健康相关产品初审费、产品质量事故分析收费等收费将从本月15日起停止收取。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取消、暂停和降低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此次我省取消和暂停的收费项目有9项,其中取消8项收费,即健康相关产品初审费、特种食(用)品产品审评费、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生产审评费、产品质量事故分析收费、公路运输客运单收费、公路运输货运单收费、产品标识审查费和食品定期监督检验收费;暂停对外贸易单证认证费。 同时,降低10项收费标准,分别是:卫生部门收取的工商产品卫生学鉴定费由按总评价投资金额的1%。降为0.6%。,食品用机械卫生学鉴定费由每种1200元降为1000元,食品质量仲裁费由每宗400元降为200元; 知识产权部门收取的专利技术合同鉴证费由按合同中专利使用费的1%降为0.8%,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费每专利号由50元降为30元,每课题由300元降为200元; 国土部门的测绘仪器检测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20%;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定收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5%~1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由每证100元降为80元,建筑起重机械检验费由每台次1500元降为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