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不向消费者明示 超市“临界食品”照旧藏着掖着卖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7 |
|
□记者韩杰杰
本报潍坊7月6日讯 快过期的食品夹杂在新鲜商品中销售,给市民选购带来不便,国家已出台指导意见,规定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向消费者做出明示。6日,记者走访潍坊多家超市,均未发现此类“临界食品”的标志。 6日,记者走访潍坊多家超市,均未发现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有相关标志,也没有看到“临界食品”专柜。记者查看了一些食品,有不少快到保质期了,尤其是超市大力促销的商品中,此类“临界食品”更多。在佳世客超市,记者看到一款“TOPVALU”牌的产品上写着“到期日:2009年7月7日”字样,虽然还差一天就到保质期,但记者没有看到相关提示。在沃尔玛超市,记者看到部分临近保质期的产品在进行促销,价格十分便宜,一款冰糖葫芦原价11.8元,现价只有4.5元。 潍坊市消协一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临界食品提示”的规定并不是强制性的,作为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而潍坊部分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没有设置“临界食品”的标志或柜台,是因为其可操作性不强,例如商品怎样才算是即将到保质期难以界定。同时他们也担心对“临界食品”明示后,会影响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