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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自认不能标注保健食品标志 |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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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王老吉、红牛这些热销的饮品引起争议后,近日陷入保健品标志危机的承德露露昨日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性质属于普通食品,公司产品也都按普通食品认证生产和销售,因此不能标注保健食品标志。 该公司表示,“露露”杏仁露是以杏仁为主要原料,杏仁是卫生部公布的药食同源物品,在原《食品卫生法》第十条及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都规定,药食同源物品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没有食用量及食用人群的要求。 近期有报道称,承德露露生产的“露露”牌杏仁露曾使用保健食品批号,但现在被当作普通饮料推向市场,而企业未在产品包装上就此向消费者明确表示。 对此,承德露露副总经理陈跃鹏昨日说,作为保健食品的杏仁露是未改制前的露露集团申请的。河北承德市技术监督局和当时的承德市轻工业局批准的这一企标有效期为3年,到2001年4月19日已经废止。(记者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