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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消费税制下月起作调整 我国烟酒税还算低 |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9/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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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消费税包括“从价税”和“从量税”。“从量税”(0.5元/斤)不变;“从价税”,20%的税率不变,计税价格进行调整(相关规则如下)。
据新华社电 记者2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正式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国白酒消费税制作出调整。该办法自8月1日起执行。 办法称,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办法还称,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幅度在20%(含)以上的,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此次调整有助度过金融危机 据新华社电 今年6月,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中国社会科学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说,“作为消费税中的两个税目,不少国家对烟、酒消费税的课征较重,相比较,我国目前对烟酒的征税相对较低,此次通过调整,可更好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而此次调整烟酒消费税的一大背景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税收收入的持续下降。“通过调整烟酒消费税,既可以增加税收收入,又对经济影响相对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