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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标准该谁定?质监局称“无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6/23  

 据称,质监将配合卫生等部门,早日出台凉茶“地方标准”

  一味“夏枯草”配方曾让广东凉茶备受质疑。记者最近从有关部门对省政协委员的答复中获悉,省卫生厅将依法加强凉茶广东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凉茶”地方标准,为广东凉茶正名。

  广东凉茶亟需制定标准

  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黄富强提交提案,建议由广东制定地方标准后尽快上报国家标准化办公室形成凉茶国家标准。

  据悉,广东凉茶市场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在华销售已超过“两乐”,并已销售到50多个国家。预计到2010年,凉茶产销量可达6000万吨。

  尽管如此,黄富强难掩担忧:一方面,行业蛋糕膨胀之后,品牌竞起,良莠不齐;另一方面,凉茶“行业标准”的缺失,使得有关部门对凉茶业的质量监测和管理无从下手。

  黄富强建议,应由广东制定地方标准后尽快上报国家标准化办公室形成凉茶国家标准。“因为凉茶发源于两广地区,而且凉茶使用的中草药材很多只是岭南地方的特产,而北方中原地区可能对一些食用、药食同源的药材没有太多认识。因此,建立地方标准,广东责无旁贷。”

  凉茶地方标准有望出台

  近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此答复称,省质监局已于2005年5月下达了《凉茶》地方标准的制定任务,由省食品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广东的凉茶龙头企业开展《凉茶》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但在此过程中,有单位就“广东凉茶是否属于药品及质监局的职能”提出了疑问。

  为此,省质监局于2006年5月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去函,要求其协助界定以该《凉茶(送审稿)》标准生产的广东凉茶是否属于药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当年5月26日回复,认为从广东凉茶的原料使用情况来界定,广东凉茶应分属食品、保健品及药品的管理范畴。按照《标准化法》及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药品类标准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省质监局不具备批准含药的凉茶地方标准的权限。

  省质监局透露,自2009年6月1日起,省卫生厅将依法承担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及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省卫生厅将依法加强凉茶广东省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省质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凉茶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凉茶》地方标准,并争取将地方标准上升为凉茶国家标准。(记者许琛、通讯员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