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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不能“打架” |
文章来源:农博网 更新时间:201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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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部分农产品(000061 )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引起舆论关注。及时,准确地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关系市场稳定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 当前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的主体较多既有政府相关部门也有行业协会和市场研究机构一些网站也在提供农价信息查询服务。这种多头发布的局面导致有时会出现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的同一产品不同发布主体发布的价格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径庭。 7月27日记者分别在山东省农业与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和食品商务网上查询了大蒜价格。前者显示的当日济南匡山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大蒜最高价是8.8元ㄍ公斤而后者显示的最高价是13元ㄍ公斤最低价为8.8元ㄍ公斤;对青岛市抚顺路蔬菜批发市场当日的大蒜价格前者显示的均价是11.81元ㄍ公斤而后者显示的是13元ㄍ公斤。 记者分别联系两家发布主体。山东省农业与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一名员工说其价格数据是从农业部信息中心获取;食品商务网济南办事处说网站公布的价格数据是各地加盟会员上报的会员既有批发市场也有个体商家。 出现“数据打架”情况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例如信息发布主体监测方法不同,监测重点有别等也不排除一些机构或商家故意发布不实信息以谋取私利。国家发改委不久前公布的录音证据就直指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散布虚假信息哄抬绿豆价格的问题。 价格信息是市场供求状况的直接反映对各种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决策行为具有决定性影响而且关系到政府能否实施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针对价格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特别是建立起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机制,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拒绝不负责任的信息发布不给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牟利制造空间确保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