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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我国具备加速发展生物农药基础条件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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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5月24日电(记者贾楠)正在江西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的国务院参事、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会长刘坚表示,解决食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根本在于从源头上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特别是生物农药,应大力推广安全的生物农药。 刘坚介绍说,生物农药是指利用生物或其代谢产物来控制有害动物、植物种群或减轻其为害程度的方法。与化学农药相比,生物农药具有三方面优点,即:选择性强,对人畜安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可循环利用,降低碳排放。 “目前国内大多数生物农药的原料都是来自农副产品的可再生资源,其生产行为是一种源于自然,归于自然的物质循环方式。”刘坚说,我国已具备了加速发展生物农药的基础条件。 据悉,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对生物农药进行研究,目前,全国有30余家研究机构,超过240家生物农药生产企业,年产量约12万吨,销售额占农药销售总额的5%左右,使用作物面积约4亿亩次。 在推广应用生物农药方面,我国也积累了丰富经验。据刘坚介绍,湖南湘阴县连续7年在百万亩水稻田推广生物农药防治水稻病虫害技术,取得了良好效果:2007年当地被批准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09年又被列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展示基地。 刘坚同时表示,尽管我国发展生物农药具有较好基础,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包括:农民对生物农药的认知度比较低,习惯于使用化学农药;可选择使用的生物农药种类偏少,覆盖的靶标病虫害范围偏小,制剂研究滞后;生物农药市场份额小,企业难以通过自身力量发展壮大,影响了生物农药产业的整体发展。 对此,专家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抓紧制订生物农药发展规划,加大生物农药产业化投资;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基层技术推广人员对生物农药的认知度,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农民自觉使用生物农药;在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及城市园林方面先行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逐步取代或减少使用化学农药;在产品的登记程序和要求上将生物农药与化学农药区别对待,简化程序,降低登记成本等。 “生物农药的推广有利于发展生态经济,对于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安全、减少化学能源的使用和碳排放具有重要意义。”刘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