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农产品与超市对接 购买新鲜实惠蔬菜不再烦心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6/26 |
|
■四川试行农超对接,成本降低,市民是最大受益者 ■农产品质量可通过超市直接追溯到源头,安全放心 ■减少中间商环节,农民可以多获10%的利润 不少家庭主妇常抱怨,买菜是件麻烦事。农贸市场菜新鲜,但购物环境不好;超市环境好,但蔬菜贵且不怎么新鲜。“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答案是有,办法是农超对接。 农超对接,简单地说,就是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建设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它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市民在超市也能够买到新鲜实惠的蔬菜,既方便又卫生,而且质量安全能够得到保证,购物环境也干净、整洁,买菜再也不是烦心事。 目前,这项利好政策正在四川等全国15个省(市)试点。 农超对接省4成中间商利润 超市销售农产品,一定不会像农贸市场一样涣散,由单个菜贩子自由买卖,超市更强调统一性、标准化,因此,超市采购需要规模。 无法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进行直接合作,因此“农超对接”的桥梁需要有专业农民合作社。 唐才华是成都润元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总经理,去年9月合作社成立之后,目前已经有100多户农民社员。“在进入超市之前,我们的猕猴桃都是直接卖给驷马桥水果批发市场,农民一斤能赚2到3毛钱。去年,我们在西博会上遇到了一家大超市,开始与他们进行农超对接,合作社农民能比以前多赚10%左右”。 “跟农业合作社合作,农产品引进超市,我们已经初试牛刀,效果还不错,接下来,我们还将做得更细化,更专业。”6月24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旭提到“农超对接”项目时,表现出满脸的兴奋与激情。 胡旭提到,在传统的供应链采购模式下,农民如果卖出2元的农产品,介于农民和超市之间的中间环节约分配了商品30%-40%的利润,农民和超市只有10%-15%的利润。因此,到了超市成本就会变成5元,超市卖贵了,自然就没有人买,而农民也无法获利。 “农超对接”省掉中间环节后,农民可以增加10%的收益,消费者可以获得10%的让利,其余10%-20%则被超市获得,这样三方都获利。 蔬菜新鲜质量安全有保证 买食品,最注重安全。在农贸市场购买菜品,你一定不知道它从哪来,质量如何,农残是否超标,就算吃出毛病,也只能自认倒霉,因为早就找不到卖菜的人。 “一旦超市与合作社对接,产品从哪来,产品质量如何,一目了然。”胡旭说。市民在农贸市场买菜,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菜品的质量以及新鲜度,而农超对接,就能够真正满足这一点。 当蔬菜成熟时,农村合作社组织农民统一采收,再统一运送到超市,节约时间,保持了菜品的新鲜度,而在超市,恒温控制,菜品保鲜更长久。同时,超市也会对合作社的蔬菜质量进行监督,一旦出现问题,也能够追溯到源头,农田到餐桌,全程监控的神话将实现。 据了解,家乐福在成都的本地商品采购中心已在龙泉驿、双流、彭州、崇州等地建立了直采基地,和15家农村合作社建立了长期直采合作关系,这样,既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又能够实行统一监控。 对接双方均要符合要求 “实行农超对接的双方,也有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也不会被选中,这样,对于农超对接的实施,也起到了监管的作用。”四川省农业厅农经总站陈副站长介绍到,对“农超对接”的具体承办企业,有相关的考核条件,达不到要求,也不允许进行这样的项目。 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应该是实力较强、经验丰富、无不良销售记录。年销售额在省内位居前列,同时,超市生鲜业务自营,已建有鲜活农产品直采基地,并与对接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同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也应当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设立和登记条件,并依法注册半年以上,有规范的章程、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监督机制、独立的会计核算;有符合对接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需求的基本生产能力和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