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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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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工作,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今年农业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4月8日,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及督查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
牛盾指出,苗种是水产养殖生产的物质基础,苗种的质量直接影响水产养殖的效益和成败,也是影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当前水产苗种的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苗种质量与快速推进的健康养殖和不断提高的质量安全要求仍然不相适应,很多隐患依然存在。要通过此次水产苗种专项整治及督查活动营造打击制售假劣苗种行为的强大声势,为维护正常的苗种生产秩序,确保水产苗种及其水产品质量安全打下良好基础。 牛盾强调,当前正值水产苗种繁殖和放养的关键时节,是苗种监管任务最重的时期。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增强做好水产苗种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苗种生产基础信息,准确把握我国水产苗种产业发展现状,摸清监管对象数量和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二是认真检查苗种场生产管理情况。对本辖区内水产苗种场开展全面的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限期整改。要突出重点,争取专项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效果。三是强化苗种质量监测和监督抽检。进一步完善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进行重点监测,依法及时公布监测结果,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采购好苗种。四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查获一起,处罚一起。已经查明属实的违法案件,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五是建立水产苗种监管的长效机制。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苗种监管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渔政执法和技术支持等多机构协作配合的水产苗种监管长效机制。 启动仪式结束后,农业部派出了6个督查组对全国18个重点渔业省(区、市)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农业部还要求未列入督查名单的省市,由其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督查方案要求自行开展督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