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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保障粮食生产稳步增长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9  

 

 全国人大代表、人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计承江长期在农业大省工作,对农业问题有更多的关注与思考。

  计承江告诉记者,在看到我国粮食生产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要看到,一些因素也制约着粮食持续增产能力。一是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农业生产对气候条件的依赖程度相当高,抗风险能力低。二是种粮效益比较低,部分农民与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三是金融部门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计承江着重从金融层面分析了金融支持粮食生产滞后的深层次原因:

  一是随着以商业化为导向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在县域的营业网点,上收信贷权限;农发行主要向粮棉油流通企业发放收购与储备等政策性或准政策性贷款,近两年才开始涉足商业性贷款;邮政储蓄银行从2006年才开始办理小额存单质押贷款,时间较晚,金额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着支农金融机构、金融服务与粮食主产区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是农村资金外流较严重。由于农业弱质性、农村信用环境和金融机构管理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金融机构涉农资产质量相对较差。不少金融机构只存不贷,资金通过系统内上存或金融市场拆放等渠道,外流现象比较明显。

  三是缺乏有效贷款担保或保险等金融服务。由于农业系统性风险高,农户和农业企业缺乏有效担保物,限制了涉农贷款的发放。再加上农户保险标的小且相对分散、农户保险观念淡薄,农业保险发展迟缓。

  计承江对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完善粮食主产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拓展农发行业务范围,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龙头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引导政策性银行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加快在河南等粮食主产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步伐;其他“三农”政策性金融业务亦可通过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公开补贴,引导商业性金融进入。

  加强国家金融支农政策对河南等粮食主产区的倾斜。在河南设立农村金融改革综合实验区;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继续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适当增加贷款额度;对各银行的涉农贷款,在存贷比考核上给予宽松掌握,解决支农资金制约问题。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加大财政税收对农村金融支持力度。设立农业风险基金,资金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中央和地方政府联合设立政策性担保机构,也可以引进社会资金参股,为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拓宽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渠道。支持粮食主产区法人金融机构优先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次级债,补充其资本金;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在金融市场上出售,提高支农能力。

  为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农产品价格与农民收入预期,提高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的价格话语权,进一步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把稻谷、生猪等大宗农畜产品列入期货交易范围。

  加快农业立法。加快完善《农业法》,制定《农业保险法》、《巨灾风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