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合作社农产品直通连锁超市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2/19  

   本报综合报道 为推进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流通模式的运转,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日前,商务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农超对接”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农产品“农超对接”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的有效手段,是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的根本途径,对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到2012年,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以上,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并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力做好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的6项工作:一是要加强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试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二是增强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能力,建立与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及零售规模相适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三是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四是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增强消费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五是调整连锁超市商品经营结构,增加鲜活农产品销售种类,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面积,努力提高鲜活农产品销售比重;六是建立“农超对接”渠道,为超市与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疏通对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