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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与菜谱图片差距太大 餐馆算不算欺诈?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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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谱上红白相间的老腊肉,一上桌怎么就变成黑色了?”昨日,一外地游客王祥到重庆旅游,就餐期间一餐厅的菜谱和实物差距太大,他非常困惑。“菜谱是顾客点菜的参照物,如果差距太大,怎能起参照作用?” 昨日,王祥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受美食诱惑,他专程来重庆,8日晚,他到南岸区南滨路一老菜馆用餐。菜谱上的菜品很精美,他点了3菜:老腊肉、豆腐和蛏子皇。但是,当这3个菜品端上来的时候,却令他大跌眼镜——菜谱上的老腊肉是红白相间,配上红辣椒和青辣椒,让人眼馋,而实际菜品上桌后,腊肉颜色变成黑色,辅料的颜色也变成暗绿色;菜谱上的尖椒老豆腐是豆腐片搭配青椒和红椒,视觉效果很好,实际菜品中的豆腐黄焦焦的,块头又小,看上去根本没食欲;菜谱上的蛏子皇搭配了雕花等,看上去十分光鲜,而实物却非常暗淡。 “3个出笼的实际菜品,跟菜谱照片上鲜艳的颜色一对比,令人没有食欲。”王祥称,他也认同菜谱跟实物可以有一定差距,但若两者的差别太大了,就让人感觉菜品一下子从五星酒店级别变成了路边摊,心里很不舒服。王祥认为,实物跟菜谱差距太大,该老菜馆欺骗消费者,便跟该店店长理论。而该店店长称实物跟菜谱肯定有差距,并且在菜谱的右下方都写了,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因此不承担责任,只愿意打8.8折。 记者 李琦 店方:有差距正常 食客夸大其词 该老菜馆店长称,食客王祥夸大其词,菜谱跟实物有一点差距是很正常的,因为每个餐厅都是这样。菜谱在制作过程中,为了达到美感,是按照颜色最好等方式来体现的,一般要在菜品制作好后,先给菜品化妆,表面涂抹上一层光亮油后再照相,这样照出来才更光鲜,因此会跟实物有一定差距。此外,菜谱上也写清楚了,点菜以实物为准,样菜只作参考,因此,店里并没有欺诈行为。 究竟是顾客刁难太斤斤计较,还是实物与照片差距太大,令人难以接受?市内餐饮业几位名人认为,菜谱跟实物有差别,整个餐饮行业都有这种倾向,只不过,中间有个度的问题,只是相差一点还是相差很多?相差一点属于正常范围,相差很多就属于不正常,但目前,整个行业对这个度都没有统一度量。 市餐饮商会副会长曾清华称,一般说来,所有的餐饮企业的菜谱都是经过自己厨师制作出来后,再化妆,然后再经过专业摄影师调整亮度等后照出来的,跟实物有差距很正常。不过,餐饮企业也在尽量想办法减少这种差距。 我有话说 业内人士 原辅材料变化不大就行 重庆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正雄是重庆厨师界的泰斗。 张正雄说,关于菜谱跟实物差距的问题,目前在行业中并没有硬性的统一规定。但是,整个餐饮行业肯定存在这一普遍现象。目前通行的一个方案是,菜谱必须要体现菜品的原辅材料,在原辅材料上不能有大变化。 张正雄称,菜谱在制作过程中,由于是对外展示的窗口,肯定跟实物不一样。菜谱要光鲜才能勾起食客的食欲,因此,菜谱拍摄的菜在制作过程中也与实物不一样。例如,菜谱上的菜一般只炒到5成熟,绿色的菜叶看起来才是翠绿欲滴,但食用的菜肯定要炒到全熟。并且制作菜谱的菜在照相前都要经过“化妆”,上光、打油等程序都要进行,这样才能展现菜品最美丽的一面,而实物就不存在这些问题。 律师说法 这是侵害消费者权益 金开律师事务所杨梅律师认为,从《合同法》角度来说,餐馆的菜单属于要约,顾客按照该菜单点菜属于承诺,从而餐馆和顾客之间形成消费的合同关系。那么餐馆的要约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否则餐馆就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说,顾客到餐馆消费,餐馆的菜单是一种广告行为,如果餐馆的菜品和菜单上的照片不符,餐馆是属于一种虚假广告故意诱导消费者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消费者应当得到双倍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取证,将菜单和菜品照相保留。然后先和餐馆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声音 电视和街头都能看到方便面广告:影视明星手捧一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面条极富弹性,伸缩自如,里面还有大片大片的牛肉,或是晶莹白亮的大粒虾仁……看得人直流口水。但吃过的人都知道,方便面广告和实际内容,实在大相径庭!方便面广告更离谱,咱都能忍了,小小一个菜谱,哪来如此大火气。——网友“以德唬人” 以王先生的身份,也不该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吧?我认为他有鸡蛋里挑骨头,故意刁难之嫌。不过,我认为社会上就是该多点王先生这种较真的人,不然我们也不会如此麻木,对菜谱类似的事见怪不怪。——网友“五个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