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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老字号最少要50年 |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更新时间:2008/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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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所有老字号需重新认定,即日起申报
本报讯(记者 周臻) 即使你名头很响,店堂上高悬“老字号”招牌,但你未必就能当得起“中华老字号”的称号;即使你年代久远,但如果没满50年,也没资格当“中华老字号”,老字号要重新“上岗”了。
记者昨日从市贸发局获悉,从即日起,我市全面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该工程的首要工作就是重新普查和认定“中华老字号”。贸发局内贸处涂坚忠副处长表示,所有以前经有关部门认定的“老字号”都需重新认定,而没有参评过“老字号”的品牌,只要符合条件也可申报参评。
据涂副处长解释,重新认定的理由,除了要抓出“中华老字号”中的“李鬼”,提高“李逵”的地位外,还因为不少老字号企业已发生巨大变化,还有的长期亏损、面临破产,像商标已经拍卖的新南轩,目前还没有经营,能不能认定为老字号品牌就成为悬疑问题。
根据商务部制订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中华老字号”的认定条件是: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社会认同和赞誉,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涂副处长表示,凡是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可从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网站下载调查表并填好,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从即日起到5月10日前报到市商业联合会。申报及咨询电话为:2233910、229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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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华老字号”的单位除提交表格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是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和对申报单位情况的认定书;
二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三是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四是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企业财务章);
五是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六是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是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章、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公章。
我市曾通过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有22家。其中属于饮食业的有16家:黄则和花生汤店、庆兰饼家、好清香酒楼、新南轩酒家、黄金香肉制品厂、宏旺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百家村林扁制品厂、邵子牙贡丸店、安井实业有限公司、黄金香肉松店、古龙饮料有限公司、鼓浪屿叶氏麻糍、鼓浪屿黄金香肉松店(黄胜记)、仁真工贸有限公司、新为天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原食品厂)、扁食嫂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行业有6家:天仙旅社、华成琴行、厦门酱油厂、建成百货商店、同英布店、慎时钟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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