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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校园连锁超市将取代“小卖部”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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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店面标识 统一物流配送 株洲网讯(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朱新艳)记者从3月18日召开的全市勤工俭学会议了解到,“校园连锁超市”将取代目前个人承包经营的“小卖部”,并统一物流配送。 “统一着装”,不得私自进货 据了解,经营校园连锁超市的企业必须在其连锁经营的市、县成立相应的公司或营业部,并进行工商登记,市级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元,县级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万元。 “校园连锁超市”销售的商品,只能是由公司或营业部统一配送的货物,不得私自进货,并严禁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持有卫生健康证,服务企业的所有员工必须培训上岗。 校园连锁超市店面统一标识,从业人员着装统一,实行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 20余所中小学已试行 市教育局勤管办主任罗会军介绍,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模式已经在石峰区、芦淞区、株洲县等地20余所中小学校园内试行,“目前学生和家长反映还不错,今年将在全市中小学校进一步推行,从源头上把住校园食品、用品质量安全,杜绝‘三无’产品流入校园。” 株洲县去年开始引进校园连锁超市经营模式,并在3所学校进行试点,已被大部分学生接受,并得到一些家长认同。“做家长的最担心孩子放学后逗留在校园小卖部,购买一些‘三无’零食,吃坏肚子,影响健康。”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的家长说。 “校园连锁超市作为学校后勤管理改革模式的探索之举,加强了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消费市场的规范管理,对杜绝校园食品用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实行尚待时日。”市教育局勤管办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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