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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县雷平中学吃光校长屡被举报终失权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10  

  广西大新县雷平中学"吃光校长"屡被举报终失权

  他是一名中学校长,却被学校的教职工举报为“吃光校长”。3年来,他屡屡被教职工举报,平均每年至少被举报3次。在教育部门的两次查处下,他仍然未倒。直到检察院立案侦查,他才真正被揪出来。12月4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查处大新县雷平中学原校长黄伟刚一案,指出“独权校长”现象较为普遍,应引起教育部门的重视。

  校长被指“太独权”

  黄伟刚今年45岁。从1997年开始,他先后在大新县的宝圩中学担任校长、雷平镇中(后并入雷平中学)担任副校长、龙门中学担任校长。2007年8月至案发前担任雷平中学校长。

  黄伟刚任雷平中学校长不久,就有教职工开始举报他的经济问题。在案发前3年,据大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的统计,他平均每年被举报3次以上。

  在教职工的举报信中,黄伟刚这个校长,被称呼为“黄吃光”。举报信称,黄伟刚的腐败不但涉及一些基础建设项目,连学校购买的大米、肉食等,他也从中捞取回扣。

  在一些举报信中,署名为雷平中学教职工的匿名举报者还痛心疾首地说,作为拥有70多年历史的雷平中学,前任的多位校长廉洁治校,“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走”,才把学校打造成为全国农村学校“两基”建设的一面旗帜,才有中央领导到校视察的殊荣。可黄伟刚却把这所学校“蹂躏得一塌糊涂”,让教职工们“忍无可忍”。

  这些举报信被分别寄到大新县教育局、大新县政府等部门后,大新县教育局先后两次组织人员调查黄伟刚的问题。

  2009年12月21日,大新县教育局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认为雷平中学“近年来财务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该校学生食堂的大批量物品采购,都是黄伟刚自己订购,食堂采购人员及学校班子其他成员不知情;黄伟刚“外出较多,在校时间少”。

  在最后的处理意见上,教育局提出,对黄伟刚“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存在的问题,建议对该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考核。

  “不倒翁”招来更多举报

  教育局对黄伟刚严肃批评教育后,并没有平息教职工的愤怒。对他的举报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多。有的举报信直接寄到了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现任大新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局长的王咏平,是查办黄伟刚受贿案的主办检察官。今年3月份,时任该院反贪局政委的王咏平,在查阅举报线索时,发现了对黄伟刚的举报信。院领导决定对黄伟刚立案侦查,案件交由王咏平承办。

  当王咏平初步调查时,发现黄伟刚在雷平中学“口碑很差”。在该校对他的民主测评中,满意率竟然不到10%。教职工们还反映,黄伟刚平时比较独权专断。有人举了一个例子:一名女教师准备调离雷平中学时,尽管学校空闲的房子比较多,但黄伟刚还是勒令她在5天内搬离学校,否则她的物品就要作“无主处理”。过了5天期限后,因为该女教师不听令,她的考核材料还一度被学校扣住不放。

  在调查中,王咏平还发现黄伟刚是个“不倒翁”:尽管在雷平中学被严肃批评过,以及在宝圩中学担任校长期间,因乱收费问题,被纪委等部门查处处分过,但黄在仕途上仍没倒下。

  就在检察机关初查期间,教职工对黄伟刚的举报仍然不断。从今年4月份到7月份,检察院每月都收到举报信。

  大新县检察院反贪局发现,教职工们对黄伟刚的举报,内容是基本存在的。总结了以往其他部门查不出隐藏问题的教训,办案人员开始从外围取证。

  通过查找学校工程建设、食品采购供货商等证人,黄伟刚受贿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校长受贿影响恶劣

  经法院认定,黄伟刚在2008年6月至今年2月期间,在为学校采购教育用品中,多次收受供货商回扣共2.78万元,具体的事件有5件:

  2008年6月份,雷平中学决定购买广播设备,黄伟刚与浙江某公司商谈后达成合同,事成后收受对方回扣2000元。

  2009年3月份,雷平中学购买了一批电脑和一套校园网络监控系统,黄伟刚与南宁市某公司达成购销合同。事成后,他接受对方请客吃饭,还收受了回扣8000元。同年4月份,学校购买锅炉及配套设备,他收受1万元后,又让对方给副校长梁某回扣2000元。梁某不敢独吞,又分给黄伟刚500元,给学校总务主任、副主任各300元。

  2009年8月份,在学校购买学生桌椅、购买学校教师安居工程宿舍楼防盗门、卫生间门中,黄伟刚都收受了回扣。“上梁不正下梁歪”,学校的副校长梁某、会计赵某,也从中得了好处。

  今年9月25日,大新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伟刚犯受贿罪罪名成立。由于他认罪态度好并积极退赃,决定对他免予刑事处罚。

  黄伟刚受贿数额不大,可由于发生在特殊的领域,又是发生在教育经费本来就短缺的学校,他的行为所造成的影响,的确比较恶劣。

  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除了犯罪事实外,黄伟刚也在学校食品采购中存在违法行为,如在采购冷冻食品时得到一些好处,还指使曾在雷平中学实习、与他关系好的女学生在南宁市帮忙领取。

  学校食堂购买的大米、面粉、猪肉,也都由黄伟刚定点购买。这些被定点的老板平时每个学期开学或期末都请他吃饭,还送些水果和鸡之类的东西,过节还要给他送些小红包。

  在被审讯时,黄伟刚交代说,这些小恩小惠,他还以为“是自己辛苦所得”,被反贪局办案人员教育后,“才知道是违法行为”。

  黄伟刚追求目标偏差带来的影响,正如大新县教育局的调查所言,是“对学校管理很不到位,致使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不如以前”。

  校长“独权”现象较普遍

  在查处黄伟刚案件后,大新县检察院陆续收到多封举报信,在统计后发现,对中小学校校长经济问题的举报“很普遍”。个中原因是因为不少学校一把手缺乏权力的制约,往往为所欲为。

  针对这种情况,大新县检察院专门给大新县教育局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书,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校长的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表现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所辖各学校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进行政策性业务指导,不过问具体事务,对学校的约束力不强。特别是对校长的职务行为监督不力,导致少数人大权独揽,把学校的发展机遇当成了谋取个人利益的机会。

  二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疏于对学校财务收支流程的监督管理,导致部分学校的财务长期混乱,财务审计也流于形式。

  三是学校行政管理的过程透明度不高,校长作为一把手,集教务、行政、总务等多项权力于一身,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都由一把手说了算,滋生了腐败的温床。

  大新县检察院提出,应对校长等一把手实行任期制和离任审计制,坚持校长和第一责任人述职、述廉制度。此外,还要实行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把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学校建设项目及采购中,落实公开招标制度。

  办案人员指出,“独权校长”现象普遍,不仅仅是导致腐败,更深层次来说,比腐败更严重的后果是,易导致教育信任危机。  

  来源: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