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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0/15  

 东北网10月15日讯(宋立群 记者曹曦)15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黑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大家一致认为,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涉及千家万户,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篇幅最长、涉及问题最多、社会范围最广的条例。出台学校安全条例十分必要,十分迫切。这部条例(草案)很规范,框架很好,内容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学校今后处理各种纠纷提供了法规依据。

  我省现在有在校学生近587万人,从年龄看,90%以上都是独生子女,学生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教育厅准备充分,去年就作为立法项目,该条例(草案)比较成熟,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大家就校园周边环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学生营养午餐、食品安全等诸多细节性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有的委员提出,接送学生安全问题是一个比较严重的大问题,应该加强管理,现在每到上学、放学时间,学校周边的交通状况一塌糊涂,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也容易出现安全事故。这个问题要从源头上抓,应当加强管理、加强教育,社会也要提供方便,应该作一些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建议强调政府部门配校车来接送学生,一方面可以大大缓解交通,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学生的安全。有的委员建议,在总则中增加“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的表述。

  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认为,这部条例将政府有关部门抓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细化了,关键是各个部门要明确职责,比如,学校周边歌厅、网吧、销售盗版书刊和音像制品的地摊等等的治理,应当由文化执法部门来管;对学校用车,特别是送子车的安全,应当由交通部门规范管理;校区周边卖劣质小商品小食品,应当由工商部门规范治理等等,这些问题都应该严格,谁来管,怎么管,都要明确职责。总之就是要依法治教,让老百姓放心、学生安心、学校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