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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严管中小学食堂环境卫生 防止食物中毒事故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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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发生,从今年开始,省教育厅将给全省各中小学食堂打分。省教育厅昨日表示,将依据相关细则将学校食堂划定为五个等级。同时,从业人员指甲长有可能会导致示范性学校称号被取消。
根据规定,其中,三级食堂为基本合格,四级食堂需整改提高,五级为不合格食堂。5年后,我省力争使所有中小学食堂全部达到三级以上,二级以上学校食堂达到总数的80%以上,一级食堂达到总数的50%。 评定中,对达到二级以上学校食堂由省教育厅挂牌;对达到一级的学校食堂,省教育厅还将给予表彰奖励。在今后的复查中,对于达不到规定等级的挂牌学校,一次复查限期整改,二次复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摘牌并进行通报;对于连续三次检查食堂不合格的学校,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此外,我省对示范性学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教育厅规定,今后,对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校食堂等级量化必须达到一级;申报市级的须达到二级以上。对已命名的省、市级示范性学校,若达不到规定要求,在一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示范性学校称号。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取消食堂评定等级,属于示范性学校的,取消示范性学校称号。 此次评定,我省不仅对食堂的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制度管理以及日常操作等方面列出具体标准,而且还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细节作了详细规定。如从业人员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常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置于帽内、工作前便后应洗手。评分时每小项各占1分。(记者王曦辉实习生田育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