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开展为期4天的学校集体食堂食用油脂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126家学校集体食堂食用油的购入、使用和废弃油处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了学校食堂的仓库、厨房,查看了仓库存货的品牌、数量与台账是否吻合,索证索票资料是否齐全,食用油的外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和保质日期、“QS”安全标识等信息,并登记备案。从检查情况看,未发现违法使用“地沟油”的情况。大多数学校集体食堂所使用的食用油为正规厂家生产,能提供规范的台账和进货凭证。对个别存在进货台账不规范、散装食用油无标识等问题的单位,检查人员依法提出了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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