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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严把“六关”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12  

一是严把食品采购关。按照《食品安全法》,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要求所有学校不得采购标签标识不全和无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

二是严把食品贮存关。落实好食品原料、食品辅料进货验收和台账登记制度,要求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严禁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一起。

三是严把食品制作关。要求学校食堂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严禁使用腐败变质和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要求所有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四是严把餐具消毒关。所有餐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五是严把安全保卫关。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六是严把工作责任观。各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专(兼)职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