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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门口“垃圾食品”应当引起关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6/25  

 6月16日,一位市民打来电话,称顺庆区龙桂乡有一名儿童死亡,医院初步断定死因为垃圾食品食用过量。但当记者随后与这位市民联系时,他却拒绝接受记者深入采访。记者根据他提供的线索,采访了该乡党委书记和当地学校老师,得知儿童死于垃圾食品食用过量纯属子虚乌有,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无论是当地干部还是学校方面以及医生专家等,都呼吁“垃圾食品”祸害儿童的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关注。

  垃圾食品成了孩子错爱

  昨(24)日,记者先后来到市内多家中小学校观察采访,发现只要一放学,校门口卖炸、烤、冷、辣等零食的小卖部或小吃摊都会被学生们团团围住。放学路上,孩子们人手一份零食几乎成了一“景” 。

  在现场,记者看到一种很受小学生喜爱的廉价零食“**板筋”,5毛钱一袋,里面是用油辣子裹着面粉做成的小吃,味道刺激香辣。但据营养学家分析,这种食物没有任何营养价值,反而会刺激肠道和味觉,让孩子厌食。采访中,一位家长抱怨:“给孩子坐车吃早饭的零花钱都被孩子买零食了,回家又不好好吃饭。”

  垃圾食品有可能致人死亡

  究竟什么是垃圾食品,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比较权威的解释是,垃圾食品指仅仅提供一些热量,别无其它营养价值的食物,或是提供超过人体需要,变成多余成分的食品。

  市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蒲科长给记者打了个比方,比如婴幼儿对蛋白需求量较高,若长期摄入蛋白含量低的食品,那这类食品对于婴幼儿而言就是垃圾食品。青少年需要大量成长所需维生素、微量元素,不能满足青少年成长需要的食品即是垃圾食品。若长期食用垃圾食品容易造成营养不良或者生理失调,从而引发疾病。如果垃圾食品食用过量或其中添加剂含有致病性病菌,后果更加严重,有可能致人死亡。

  据记者了解,根据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于对人体有害的垃圾食品的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管理,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监管,餐饮服务环节由食品药品安全部门监管。

  养成健康用餐习惯

  记者留心到,一些来接放学孩子的家长并没有让孩子去买零食,而是用保险盒带了洗好切好的水果。“孩子放学时可能确实肚子饿了,准备一些水果、全麦面包等对孩子成长有益的食品让孩子暂时补充能量,比孩子去买垃圾食品好。”孩子上小学4年级的王妈妈向记者介绍她的经验。

  川北医学院营养学教授告诉记者,垃圾食品不仅仅是大多数市民理解的吃多了会发胖,还很容易影响到身心健康。他提醒市民一定要根据成长的营养需求,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周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