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华市教育局办公室、卫生局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此次整治行动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食品超市、学校自备供水及二次供水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寄宿制学校。检查重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落实情况,对承包食堂的监督管理、食堂承包者资质与准入要求,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等。
整治采取学校自查与监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区)、学校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自查,自查工作将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向上级部门上报整治情况。该市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时组织工作人员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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