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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头等大事 |
文章来源:大河报 更新时间:201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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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即使是一两个人的手工作坊,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就禁止生产;任何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都被视为犯罪而遭逮捕,迫使食品企业不得不诚信经营。 “食品安全问题让人一直很揪心!老百姓不敢放心在外面吃饭。”网友“嘻嘻”给本报两会平台的留言,代表了不少人的心声。目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老百姓很难用肉眼分辨食品是否合格,省政协委员、濮阳市畜牧局局长刘国相说,现在食品安全领域还存在诸多漏洞。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但在这件天大的事面前,老百姓缺少信心——2010年6月,《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包括郑州在内的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安全……11项安全问题,公众最担心的是什么?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拔得头筹。可见,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头等大事。 当问题食品层出不穷,不仅使消费者感觉到日趋严重的安全危机,同时也给整个食品行业带来日趋严重的信任危机。据报载,广交会期间,不少食品参展商都被外国客商问过同样的一句话——“这种食品安全吗?”如此问题令人尴尬。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我国食品行业的硬伤。 多头管理导致齐抓都不管 诚如政协委员刘国相所说,“老百姓很难用肉眼分辨食品是否合格”。这不错,但鉴别食品质量本就不是他们的责任。事关个人安全健康,谁会轻易将食品安全视为儿戏?然而,信息壁垒的存在使得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而监管不力又难免将消费者推向更为不利的境地。于是,每次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都足以使消费者忧心忡忡,同时不免追问,我们的食品质量监管体制何以弱不禁风? 毋庸讳言,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因多头管理而饱受批评。其实,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由几个相关部门进行多头管理未必是坏事——为公众安全多增加一道屏障难道不好吗?问题的关键是,多头管理的各方往往热衷于在涉及部门利益的地方“重叠”,在履行职责的地方出现“真空”。基于此,不妨明确某个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其工作,在赋予其监管职责的同时明确责任主体,从而实现权责统一,构成完整的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缺少威慑力 除此之外,食品安全事件的层出不穷与违法违规成本过低不无关系。尽管《食品安全法》早已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但并未阻挡其后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爆发,由此不免使人对其实际威力产生质疑。对比之下,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同类法律不仅更加细致,而且更具杀伤力。 以日本的《食品安全基本法》为例,即使是一两个人的手工作坊,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就禁止生产,任何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行为,都被视为犯罪而遭逮捕。严厉的监管制度下,食品企业不得不诚信经营。 当然,相比起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消费者更为看重的还是监管者的公信力,他们的消费信心也更多是建立在对监管者信任的基础上。因此,除了希望食品生产者“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之外,只有完善监管体制、强化责任追究才能还公众一片安全的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