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深圳相继发生2起瘦肉精中毒 13人中招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9/8 |
|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陶静 通讯员 党姣 张锦周)9月1日与2日,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所在辖区有关医院的报告,称接诊了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患者(总共有13名),分别有面色潮红、头痛、胸闷、心悸、手足颤抖等症状。经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发现上述13名患者分两拨于2010年9月1日晚、2010年9月2日晚在位于福田区某菜馆用过蛇餐。 后经专业人员现场采集蛇样并送实验室化验分析,结果显示:蛇样检出违禁药瘦肉精。上述13名患者被诊断为因食用含瘦肉精的蛇餐而发生了瘦肉精中毒。经积极对症治疗,13名患者已全部康复出院,健康状态良好。 据了解,瘦肉精是一种白色或类似白色的结晶体粉末,无臭、微苦,化学性质稳定,加热到172摄氏度才能分解(126℃油煎5分钟才会破坏减半)。因此,一般的烹调加热方法不能将动物食品中残留的瘦肉精毒性破坏。它的主要作用机理是作为一种强效激动剂,选择性地作用于肾上腺素受体上而出现加强脂肪分解与促进蛋白质合成的作用。瘦肉精在体内消除缓慢,主要蓄积于内脏、视网膜等组织中,长期食用含有瘦肉精的肉类和内脏会引起人体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疾病。人类食用含有瘦肉精的动物性产品而发生中毒,其毒性反应剂量因人而异。一般食用15分钟至6小时出现症状,症状可持续90分钟至6天。通常表现为面色潮红、头痛、胸闷、心悸、心慌、骨骼肌震颤、四肢麻木等一系列不良反应。 疾控专家提醒市民,购买食品时应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加强自我保护,市民尤其是餐饮单位,不要在无证摊贩处购买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餐饮单位采购食品时应严格执行食品索证制度。及时就医非常重要,可很快康复,降低危害。市民若进食了可疑的动物食品而出现乏力、心悸、手足颤抖等瘦肉精中毒的临床表现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诊治。 急性瘦肉精中毒症状是一过性的,治疗及时,能恢复健康,一般不会留下后遗症。我国政府明文规定严禁瘦肉精用于动物饲料添加剂,但因利益驱动,不良生产经营者在“地下”、“黑市”违法使用,成为有关职能部门监管的难题。从食品中瘦肉精的源头即动物饲养环节就要进行监管,还需要对畜禽类、水产品、蛇等动物流通环节的监管。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超市等应当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建立购销台帐制度,采购经检验合格的食材,并且可以追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