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慰长舒、上海太昊生物白马寺痛消贴被曝光!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0年度关于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警示公告,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慰长舒、上海太昊生物白马寺痛消贴被曝光!
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度关于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警示公告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内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现将以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
一、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溶栓脑通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006。,近期多次在我市大众媒介潜江电视2台发布违法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且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二、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慰长舒”,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83011,近期多次在我市大众媒介潜江电视1台发布违法广告。该药品为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且未经审批擅自发布。
三、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连翘四味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63420。该药品为处方药,未经审批擅自发布,近期多次在我市大众媒介潜江电视2台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解毒止泻胶囊”,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25810。该药品为非处方药,近期多次在我市大众媒介潜江电视1台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利用专家、患者等形象作证明及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上海太昊生物科技(周口)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马寺痛消贴”,注册号为:豫周食药监械(准)字2006第1260013号(更),该医疗器械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且在广告中利用患者形象为产品功效做宣传,绝大化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局已将上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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