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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生日宴”夺走一幼童生命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11/17  

    腌卤鸡冠的亚硝酸盐超标408倍!“生日宴”夺走一幼童生命14名患者现已出院,广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11月6日晚,广汉市新丰镇灵泉村3组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参加生日晚宴的食客中有15人中毒,其中一名3岁幼童经抢救无效死亡。11月15日,记者从广汉市有关部门获悉,发病入院治疗的14名患者现已全部出院,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广汉警方刑事拘留。

生日晚宴:

15人出现中毒症状

11月6日晚,广汉市新丰镇灵泉村3组的林光全在家举办60岁生日晚宴,共有60多人参加。晚宴于当晚6时30分开始,至晚上7时20分结束。晚餐结束后,家住广汉市三水镇、43岁的肖德菊及3岁的侄孙吴雨乐回家后出现吐泻、头痛等症状,立即被家人送到三水镇卫生院就医,后转至广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吴雨乐经抢救无效于当晚8时20分死亡。当晚10时后,陆续有13人出现中毒症状,被送到医院就诊。

火速出击:

全力追查“问题食品”

德阳市及广汉市两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和医院,指导医疗救治和现场调查处置,并对“问题食品”全部进行封存,抽样送检。

11月7日上午9点,广汉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毛君甫召集公安、质检、安监、工商、卫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相关乡镇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全力以赴抢救患者,做好患者和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全力追查售出的有毒食品,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在当天中午之前滚动发布紧急公告,告知市民切勿食用“问题腌卤鸡冠”等“问题食品”,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该市食品进行拉网式排查。

11月7日上午10时30分,广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波,副市长徐春龙、李玉波分别率相关部门奔赴小汉、新丰、三水等乡镇调查追踪食品去向。11时许,小汉镇桂园村黄某某在广汉海湖市场购买的腌卤鸡冠被查收。由于处置及时,避免了另外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医学检测:

中毒事件由亚硝酸盐引起

此次事件,有关部门共采集可疑食品14份,其中剩余食品7份。经医学检测,在生日宴现场抽取的1号鸡冠亚硝酸盐超标386倍;中毒者家属送检的2号鸡冠超标408倍!根据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情况、中毒病人的潜伏期症状、特有的临床表现,实验室诊断确定的中毒病因,认定此次为亚硝酸盐引起的一起中毒事件。

目前,入院治疗的14名中毒患者已全部出院。广汉警方已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食品的康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肖盛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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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食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亚硝酸盐中毒是指由于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引起,或者误将工业用亚硝酸钠作为食盐食用而引起,也可见于饮用含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苦井水、蒸锅水后引起。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