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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处理奶粉事件有关责任人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27  

    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24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河北省纪委、省监察厅对石家庄市政府、省直有关职能部门的1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给予石家庄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冀纯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撤职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市长张发旺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市长赵新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政府原副秘书长赵文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河北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兼畜牧兽医局局长李忠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省农业厅副厅长张钰警告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农业厅畜牧草原处处长顾传学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工商局局长钱晓钟记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工商局局长兰平信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卫生厅副厅长高春秋警告的行政处分,给予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处长刘同祥警告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李志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给予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的行政处分。

  此外,石家庄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市直和有关县、区的10名责任人员也作出了相应的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