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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谨防五类食品中毒事件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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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强调个人及相关部门要预防五类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一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春季是细菌滋生的活跃期,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饭店,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食生菜凉菜,不喝生水。二是要预防野生菌中毒。家庭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采集或选购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食用野生菌不要混杂,最好每次食用一种;加工时应先放在沸水中煮3至5分钟,捞出后再用清水漂洗,然后再炒食。食用野生菌后如感不适,有恶心、头晕、呕吐、视物不明或幻视幻听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治疗。三是要预防马铃薯中毒。应将马铃薯储藏在低温、无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发芽和青皮土豆不能食用。四是严防变质食物引发食物中毒。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单位的食堂、婚丧宴请等集体用餐的监督检查,及时清理过期食品原料,严防变质食品引发食物中毒。五是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如冬天腌制的酸菜咸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增加,一次性食用过多或已变黏的酸菜、腌菜,易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进入春季,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人们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饮食卫生意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