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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最让公众忧心 年份酒让市民真假难辨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3/17  

   尽管业界对年份酒存在很多争议,但市面上仍有不少酒主打年份概念。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投诉情况,涉及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最多,占到61.8%,远远超过其他各类投诉;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明显增加,较上年上涨了25.6%。近期多位市民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现出了对食品安全的极度担忧,呼吁能够天天“3·15”。食品安全被提到更高的层次,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公众最不放心食品药品质量

    “3·15”前夕,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汇总显示,2008年消费者对商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食品、房屋装修建材和汽车等方面,其中,食品的投诉上升了25.6%,质量安全是关键。《中国青年报》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也显示,现在群众最不放心是食品和医药的质量。这说明,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已经成为消费领域的突出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

    据了解,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食品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第一,一些经销商对相关批次的问题奶粉退换不及时,或对于无法提供购物凭证和打开包装的问题奶粉不给退换;其次,一些食品或饮料超过保质期或存在异物;再次,街边流动商贩、早市和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的食品,卫生安全难有保障;第四,一些企业为赚取高额利润,蔑视国家法律和消费者利益,明知产品有缺陷,仍继续生产和销售等等。

    现象1

    “正规军”也频频出事


    从这几年的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不难看出,出事的主角已经从“杂牌军”向“正规军”过渡,以前被曝光的往往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品牌,而现在大品牌才是人们的心头之痛。当中以“三鹿”事件最具代表性,“三聚氰胺”不但让“三鹿”,而且还涉及了国内几乎所有的乳制品品牌,包括一些国际品牌,更严重的是它让全国数十万家庭饱受煎熬,让数十万婴儿受到伤害。

    除了奶粉这个行业性的问题外,其它的食品也是投诉的重点。而如果以品牌来区分,大品牌绝对是投诉榜上的常客,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统一、康师傅、肯德基、麦当劳等都是被投诉的主要对象,尽管市场占有率高产量大可能多少投诉面更宽,但产品质量是食品企业的基础和生命,实力雄厚的大品牌连基础都不能打好,又怎能谈“社会责任”。

    据《浙江在线》报道,“3·15”的当天,可口可乐又被投诉了。在3月15日浙江省暨杭州市质检系统2009年“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上。一位叫翁金还的老汉拿着一瓶保存了近半年之久的可口可乐向省质监局现场投诉。去年8月28日,翁老汉从和睦区可口可乐供应商那买了一箱可口可乐,无意间发现其中有一瓶不仅没有满瓶,而且饮料表层有异物,感觉就像一朵蘑菇。“这批饮料是去年6月份生产的,有效期是24个月,没想到才2个月就变质了;打电话投诉连续三次无人回应,之后竟就无人接听或是留言录音。”于是翁老汉只能求助质检局。

    应对

    部分市民转买进口原装奶粉

    一位刚当妈妈的游女士向记者表示:“现在我都不知道该让我的女儿喝什么奶粉才好,我也不知道今天买了这个奶粉,明天它是否被会出事。”为了自己宝贝女儿能健康成长,游女士请她远在日本的同学帮她帮买当地的奶粉,然后再寄回国内。另一位中山的陈女士,由于工作的关系,女儿刚刚七个月就断奶了,由于不信任国内奶粉,她也通过各种关系购买德国产的奶粉。游女士还是陈女士按收入来算她们算是中高收入人群,游女士与先生都是白领每月有数千元是用于女儿身上,而陈女士则是中山市一家大型家电公司的副总经理。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买得起外国的奶粉。在海珠区一家超市里,记者与一位年轻的爸爸交谈了起来,他告诉记者:他与妻子都是来穗务工人员,两个有的总收入不足四千元,尽管对国产奶粉已失去信心却不得不买给儿子。

    现象2

    炒作概念“玩弄”消费者


    除了产品质量本身的问题外,消费者也经常被企业“玩弄”。最近广东省消委会做过一次鸡精调味料比较试验,结果显示,一些品牌的鸡精产品丝毫不含鸡的成分,甚至主要是用食盐、淀粉做成的。有专家认为,鸡精调味料应是用味精、食盐、增鲜剂、鸡肉和鸡骨的粉末和浓缩抽取物等制成的有鸡的鲜香味的复合调味料。

    近年来社会上已有“鸡精”没有鸡、商品标示不实的批评。可是,“鸡精”调味料依然热衷认“鸡”为亲,总在包装上使用醒目的鸡形象做宣传。

    记得禽流感初次在中国出现时,鸡精自然亦受牵连。不少“鸡精”生产企业马上召开发布会,请专家证明“鸡精”里面并不含“鸡”的原料。这些“鸡精”说与“鸡”划清界线就立刻“六亲不认”。等禽流感那劲过去了,企业又说含“鸡”了。

    应对

    呼吁加强产品标识管理

    对此,中消协强调,食品调味品动辄冠以“精”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这种由产品标识引起的混乱状况,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食品调味品名称的管理,对其商品名表述、包装、用途说明等作出科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