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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5/25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记者徐和平、通讯员项克强)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湖北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工作指导意见》,推出系列政策措施,强力推进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建设。

  为了实现三年取得明显变化、五年脱贫奔小康的目标要求,努力把试点县(市)建设成为我省脱贫奔小康的示范县、山区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县,我省2009年从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安排3000万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7个试点县(市)项目建设,今后几年依据情况再作决定。从村镇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7个试点县(市)村庄环境整治;每年给7个试点县(市)分别安排一个小流域治理项目、一个土地整理或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一个低效林改造项目,安排2个至3个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省委、省政府还提出,大胆探索有利于脱贫奔小康的财政、税收、信贷、土地等政策。试点县(市)脱贫后,继续享受贫困县市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省扶贫开发等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