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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斥资八千余万元稳定奶业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9/4/26  

  近年来,新疆奶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呈现出规模逐步扩大、能力不断提升、效益逐年增加的良好发展态势,已成为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和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之一。去年,全区能繁母牛存栏已达260.7万头,牛奶总产209万吨,100头以上奶牛养殖小区有500多个,各类鲜奶收购站点562个,52家规模乳品加工企业年生产能力达190万吨,乳制品花色品种达到40多个。

  但去年10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三鹿奶粉事件影响,新疆奶粉销路受阻,乳品企业积压一度达到6000多吨。乳品企业减产限收,原料奶销售困难,全区每天约有350多吨原料奶交售困难。主产区奶价持续下跌,今年1~3月全区原料奶收购价平均仅为每公斤1.7元,同比下降22%,主产区奶价最低降到1.3~1.5元,局部区域出现了奶农倒奶和卖牛现象,新疆奶业的发展受到较大冲击。

  面对严峻形势,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扩大区内消费、稳定奶业发展、促进奶农增收、提高国民营养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战略高度,结合新疆实际,及时出台了《关于稳定奶业发展的意见》,在有限的自治区财政资金中,今年安排8010万元,重点抓好“一个推进”、“三项补贴”、“八大措施”。

  “一个推进”即全面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自治区决定从2009年起,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大力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分步实施,逐年扩大学生饮用奶的补贴规模和实施范围。2009年,自治区财政安排5810万元资金,对全区22个地州所在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合计66.77万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中小学学生饮用学生奶,按每人每天1袋、每袋补助1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项补贴”就是,今年自治区一次性紧急安排2200万元财政资金,实行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奶粉储备补助、外销储运补贴三项补贴,支持乳品企业生产和销售。一是安排1000万元用于乳品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期限为一年。对南疆三地州乳品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由自治区财政全额贴息,对乌鲁木齐和昌吉、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等地由自治区财政按25%贴息,其他地州由自治区财政按50%贴息,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按照目前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5.31%测算,区、地两级贴息可落实乳品加工企业贷款2~4亿元。二是安排500万元专项储备资金,对区内奶粉按每吨1000元进行储备补助,储备规模5000吨,补助时限为半年。三是安排700万元专项资金,对区内乳品企业到区外开拓市场给予储运补贴,补贴期限为一年,鲜乳制品每吨补贴100元,奶粉200元。

  新疆自治区采取的“八大措施”有:一是拓宽乳制品消费渠道。鼓励和引导包括馒头、馕在内的各类食品企业,在生产食品中添加生鲜奶制品,提高营养成分。引导食品加工企业积极研发添加奶制品的各类配方产品。二是加大奶牛养殖配套饲草料地建设。结合自治区3个“1000万亩”饲草料地工程建设,今年安排100万亩高新节水示范工程,用于支持奶业主产区规模养殖场(小区)优质青贮饲料地高新节水改造。三是大力推进奶牛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工作。结合自治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全区备案的500个规模奶牛场(小区)全部纳入养殖信息化管理和原料乳质量可追溯监管体系。四是加快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今年10月底前完成全区所有奶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好国家奶站机械补贴资金,完善奶站机械化配套。继续深入开展奶站整顿和规范工作,规范奶站经营管理,打击原料奶收购哄抢奶源、压级压价、掺杂使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不断提高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管理水平。五是继续加强牛奶第三方检测站建设。加快建立以县级政府畜牧部门为主的原料奶质量第三方检测制度。今年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安排30个县站建设,争取覆盖全区所有县市。六是全面落实奶业各项扶持政策。继续抓好奶站机械补贴、奶站改造建设补贴、奶牛养殖小区建设补贴、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母牛补贴、养殖业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等奶业扶持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扶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七是建立奶业发展应急处置机制。自治区尽快制定出台《新疆奶业发展应急调控预案》,并建立奶业发展应急调控会商机制,积极应对奶业突发事件。八是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制定扶持奶农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奶业协会和奶农合作组织开展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促进产销对接,帮助奶农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奶农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奶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