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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三农 眷顾低收入人群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08/3/5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宣布,今后监管部门将大力推动小额保险的发展。什么是小额保险?发展小额保险谁受益?监管部门将出台哪些具体扶持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保监会有关负责人。

  针对低收入人群开发

  年缴保费几十元、一百元,就可以享受八倍于保额的人身保障,满期后还可以超额返本;一年交三四百元,就算火灾水灾,房子倒了庄稼损了,生活仍有保障——无论是寿险还是财险,“物美价廉”是小额保险的突出特点。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农民来说,非常适用。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不足,农民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特点,近几年国内保险业不断推出小额保险。目前,小额农业和财产保险险种的产品已达160多个,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农房等多个领域。意外险和健康险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外出务工农民小额保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保险业务都在快速推进。

  一些公司“另辟蹊径”,与保险中介合作开发了一些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小额信贷担保保险、果树保险、小麦火灾保险、蔬菜大棚保险等,市场反映非常好。

  专家指出,发展小额保险,对于扶助低收入和弱势群体,降低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革过程中的整体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发展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险业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政府、公司携手推进

  陈文辉介绍,由于我国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异较大,保险公司在小额保险业务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纯商业化运作模式。目前,90%以上的农村人身保险业务采用该模式,主要以寿险公司县以上分支机构为平台,向农民销售寿险、意外险和重疾保险等以保障为主的产品。政府不参与寿险公司运作,也不向参保农户提供财政补贴或其他支持。

  二是政策支持下的半商业化运作模式。主要由政府将筹集的基金交给公司代办或者委托管理,保险公司只是收取管理费用;或者政府直接补贴给投保者,由公司按照商业保险模式运作。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以及福建、浙江等地的农房统保业务等都采取了这一模式。

  三是成立相互制和合作制的保险组织。这种模式特点是在特定的行业、领域及人群之间进行风险分担。如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农垦区开办的保险业务。

  “通过三种模式,政府减轻了压力,投保者获得了保障,保险公司挖掘了市场潜力,取得了多赢的成绩。”陈文辉说。

  他指出,今后中国保监会将从5个方面推动小额保险的健康发展。

  一是创新监管政策,建立小额保险评价体系。二是鼓励和推动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的小额保险产品,推进小额保险产品大众化和保单通俗化。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的小额保险销售渠道。四是提升小额保险市场服务水平,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五是加强小额保险发展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