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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安市水产冷冻业专项整治行动进入全面整治阶段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5/10  

  4个月内,浙江省瑞安市23家水产冷冻企业将完成改造整治,建成污水处理设备。昨日,记者从瑞安市环保局获悉,本月起至9月份,全市水产冷冻业专项整治行动进入全面整治阶段。

  据介绍,全市一些水产冷冻企业排放的废水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就直排内河。由于排放的废水属于有机废水,排入内河容易污染水质,引起水质富营养化,消耗水中溶解氧,使河水发黑、发臭。

  瑞安全市水产冷冻业专项整治行动于3月份启动,主要针对东山、上望街道辖区和瑞安经济开发区管辖区域(南拓展区除外)内的水产冷冻企业。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处于全面整治阶段,将开展限期改造整治和查处取缔工作。

  瑞安市环保局污染管理科科长杨柱国介绍,经过前期摸底调查,全市现有23家水产冷冻企业需要限期整改,其中,在水产冷冻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前已通过市环保局审批,但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问题,污染物尚未稳定达标排放的水产冷冻企业,共有9家;没有经市环保局审批,但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且选址合理的水产冷冻企业,共有14家。

  据悉,改造整治对象要在9月份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才能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而对于确实没有条件纳管的企业,废水经处理后必须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后才能排放。

  瑞安市环保局副局长黄金良表示,在全面整治阶段,市环保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制订并实施相应的限期改造整治技术标准,23家冷冻水产企业要在9月份完成整改任务。限期改造整治完成后,对于验收合格的水产冷冻企业,将颁发排污许可证,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整治任务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另外,对于不符合限期改造整治条件的无证无照水产冷冻点,将列出取缔对象名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另外,对于新创办的水产冷冻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经过环保审批后才可以生产。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水产冷冻企业(个体工商户),将依法予以查处。(记者严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