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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8部门建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新机制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5/6  

法制网杭州5月6日电 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黄胜贤 刘波 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创立的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新工作机制6日出台,杭州市检察、公安、药监、农业、质检、工商、卫生、贸易等八大职能部门联合"给力",重拳挥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据介绍,8部门在发挥各自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职能的同时,通过四大举措加强联动:一是对食品药品领域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突击检查、跟踪监控和产品检测力度,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产品排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二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假药、劣药以及非法经营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适时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分析、总结、通报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情况和成效。四是对发现的违法活动应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根据这个新机制,杭州市公安局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应认真审查,及时依法作出是否立案决定;遇热点敏感、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案件时可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或提议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对已立案查办的案件特别是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和假药、劣药的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快侦快结。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依法报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应依法快捕快诉;对于热点敏感、后果严重、影响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在各成员单位商请时应当提前介入,也可视情主动提前介入,发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时,可以参加联合调查;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该移送未移送、该立案未立案等案件的监督等。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表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相关背景

  2010年,杭州市检察、公安、药监等部门联合查办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假药案",便是杭州市联动严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一个缩影。美籍华人、博士生导师丁佳逸,组织犯罪团伙非法仿制国外知名品牌抗癌药品,并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销售,被杭州市公安局与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侦查并抓获,涉案货值金额3000余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将该团伙送上被告席。其后,丁佳逸以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5万、15万、5万元人民币不等罚金。该案被列为2010年度全国十大涉药类制假售假案件第二大案。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卫生局、杭州市贸易局创建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新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各成员单位均常设专门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