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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思奇食品安全监管应丢掉“权力幻觉”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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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到位”被普遍认为是食品安全问题迭出的主要原因,而“加强监管”的一个习惯思维和常规举动就是“收权”:包括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能,扩张其权力,颁布名目繁多的标准,抬高市场准入门槛等等,不一而足;而为了解决“多龙治水”导致的职能交叉、分工不明的问题,又层层成立所谓的“领导小组”、采取联合执法等措施,以求统筹和协调。 笔者认为,这样做虽然能促进和体现对食品安全的“统一认识”和“高度重视”,但未必能收到所期待的成效。 食品行业的基本特征是点多、线长、面广,生产的方式种类繁多,销售的渠道五花八门,使监管者不免有防不胜防、捉襟见肘之感。以农产品加工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为例,对于“基地”和“公司”管理起来相对容易,对原料生产的“第一车间”,也就是分散到千家万户的种养业主,要确保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的规范使用,确保他们在生产过程不掺假甚至掺毒,政府职能部门要一竿子插到底管住管好,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特别是那些零零散散的家庭作坊、直接进入市场或端上餐桌的农产品或加工食品更是如此。 所以,无论是“四顶大盖帽管不住一根豆芽”,还是“八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并不是有关部门不努力,而是有限的行政执法力量面对浩瀚的市场,实在管不胜管,任你步步为营,层层设防,问题食品仍然“跑冒滴漏”。 这样的状况,并不等于说食品安全是一道“无解方程”。“加强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并不只有政府自身扩权这“华山一条道”。 手头有一个现成的例子:广西北海市加工的干海味远近闻名,当地的海味市场几年前曾经两度“出事”,一次是一些加工者使用颜料生产染色虾米,另一次是在周边地区销售的腌制红鱼被查出为了防虫使用有毒药品。事发后工商部门频繁检查、四处出击,管理者疲于应付、业主不胜其扰,可成效并不显著。后来,他们针对众多家庭作坊从事海味加工的情况,主动放权,从销售环节着手,指导海味市场的经营户成立行业协业,加强自我管理,行业协会对会员“约法三章”,规范会员经营海味的进货渠道、品名和标签,并订立10户一组的“连坐”受罚制,互相监督。5年来,海味市场食品安全“零”投诉,营业额逐年上升,成为了当地的特色食品品牌。 由此可见,认为政府无所不能的想法,其实是一种“权力幻觉”。通过调动社会资源来管理社会,这样的做法恰恰符合中央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食品安全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运行规范、秩序井然的食品行业,应该有一个最具稳定性的“三角形”支撑:除了强有力的政府监管和从业者个人道德上的自律,还需要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针对市场经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勇于创新,转变已往那种把加强监管等同于增机构、加人员、广覆盖的思维,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社会力量,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正确方法。(作者为北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