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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大意同天婚宴卖两家 告知新人改期或换地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4/22  

刘先生出示了他收到的短信记者 王晓迪摄

    市民刘先生(化名)去年11月在英雄山路附近订了一家酒店准备给儿子大摆婚宴。儿子的婚期定在今年的5月15日,眼看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刘先生和儿子正理顺着婚礼的行程,这时刘先生接到一个电话,酒店负责人告诉他:“刘先生,您好,由于酒店12楼已经有另一位顾客提前预订,因此我们需要更改您的婚宴位置,或者您更改一下结婚时间……”

    这一个电话对于刘先生一家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所有的婚礼行程都已安排好,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酒店负责人告诉他自己原定的房间突然“易主”,刘先生一家顿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刘先生:

    我转悠了大半年

    就这家酒店合心意

    刘先生一家从去年就开始张罗着选酒店,参观过数十家酒店,刘先生认为只有这家酒店最合心意,因为酒店的名字和自己儿子的出生地吻合,而且儿子是12月生人,而这家酒店的12楼环境很好,正适合摆婚宴,因此刘先生就定下了这家酒店。11月28日刘先生拿着1000元的定金来到酒店,酒店为其开具了一张收据后将12楼的平面布局图和菜谱复印件一并交给了刘先生。

    随后刘先生到婚庆公司,与婚庆公司协调了几个月终于将方案定好,今年又将婚礼当天的车队订了下来,万事俱备,刘先生认为终于可以松口气的时候,却接到酒店负责人的电话,“他告诉我不能在12楼摆婚宴了,是否考虑在13楼办婚宴。我问原因,他却说另一家比我提前一个月交了定金,他也定了12楼。”

    刘先生说在去年参观酒店的时候,去过酒店的13楼,他认为13楼的环境很阴暗,一整层楼上没几个窗户,不适合摆婚宴,因此不同意对方提出的要求。

    酒店方:

    要么改婚期

    要么换地方

    而后刘先生来到酒店想与对方协调此事,但是对方并没有向他出示另一家预订婚宴的记录,只是口头告诉刘先生他不能在12楼举办婚礼了。

    一天后,酒店餐饮部负责人孙经理给刘先生发短信说:“如果可以您能不能改变您儿子的结婚时间,我们这边5月2、3、4、6日都可以为您举办婚宴,而且还会给您优惠。如果不同意更改时间,我们也可以负责帮您找下一家酒店。”但是刘先生觉得自家的事情,还是自己去办,找个外人来处理肯定不会合心意,刘先生还是不同意对方的提议。

    随后,经过几天的思考,刘先生决定,自己撤出该酒店的婚宴,但是酒店方除了返还自己1000元的定金外,还应赔偿自己与婚庆公司之间的违约费。

双方和解:

    酒店方赔偿刘先生2000元

    昨天上午11点左右,记者同刘先生来到该酒店,接待刘先生的是餐饮部负责人孙经理,他马上拿出另一家预订12楼的顾客的收据,并告诉记者,“去年10月另一位顾客已经先交了定金,但是没有具体说定哪个楼层,而刘先生交定金的时候我们也没有给他定下来就在12楼举行婚礼,前一位顾客有优先选择权。”

    然而刘先生则坚持认为当时已与酒店方协商好,自己定在12楼举行婚礼,但是因为收据上并没有标明,谁是谁非记者也无法判定。最后在双方的协商中,孙经理说,“首先我不否认我们酒店的失误,以后我们会完善我们的规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酒店方退还了刘先生1000元的定金,另外又赔偿刘先生2000元现金。

    律师说法:

    可用两种方法维权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李建东律师,他告诉记者,“像刘先生这样的情况,有两种方法可维权。一是,直接向酒店方申请双倍返还定金。二是,申请赔偿个人的实际损失,其中包括与婚庆公司的违约金等等。”(记者王晓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