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晨园为何敢步三鹿后尘 |
文章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更新时间:2009/4/27 |
|
4月24日,浙江金华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通报了“晨园乳业”案件的查处情况。位于浙江兰溪的金华市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多批次牛奶中被检出一种名为“皮革水解蛋白粉”的物质,这种物质为可疑致癌物。(4月26日《成都商报》)
按理说,“三鹿奶粉”事件对人们特别是那些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等来说,教训是深刻的。但是细细想想,“晨园乳业”敢步“三鹿奶粉”后尘,也并非没有道理。 违法成本还是太低。依照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对违法企业只能是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额度不高的罚款,一般都是在三万元以下,只有“情节严重”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有意思的是,在当前,有些企业的守法成本甚至远高于违法成本。据报道,一家企业如果要达到欧盟标准,需要花费至少100万元的成本,而一次违法的成本,最多仅需10万元。很显然,企业违法成本低,这是有些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原因。 监管部门监管乏力。“八九个部门管不住一头猪,十几个机构管不了一桌菜!”网友此言形象地点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症结所在。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农业部门管初级产品,工商部门管流通,质检部门管加工企业,卫生部门管餐饮……这种多头监管最终导致各部门间责任不清,监管乏力。而且,当前很多时候,即使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与有关监管部门也没什么干系。也就是说,很多时候监管部门并不承担什么监管责任。 可以说,如果不解决企业违法成本低、监管部门监管乏力等问题,食品安全事故还会不断上演。徐经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