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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局“给力”基本药物监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3/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枣庄市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建立机制规范市场,多措并举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严把“两关”促监管。一是把好生产关。从3月份起,市局药品科、稽查队配合驻厂监督员对进入国家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的90个品规的药品标准、处方和生产工艺情况进行详细核查,同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针对原辅料采购、投料、工艺控制及验证、检验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从源头上控制基本药物质量。二是把好流通关。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GSP跟踪检查、“规范药房”和“诚信药房”建设为抓手,将基本药物作为日常监管工作重中之重,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从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加强监管,全面保证流通环节基本药物安全。截止目前共检查涉药单位260余家次,立案38起,结案31起,查获假劣药械共43批次,涉案货值2.6万余元。

加强监测促监管。在全市480家涉药单位建立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按照市局安排均建立了基本药物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制度,主动监测、及时分析、处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按规定及时召回。通过监测网络,及时了解基本药物存在的质量问题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强化抽样促监管。市局划拨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全市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依托药检技术支撑作用,把抽样药品重点延伸至各乡镇卫生室、服务站,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抽验,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进行全部抽样检验,保证国家基本药物质量。

抓好宣传促监管。组织全市350余名执法人员全面学习基本药物相关政策,熟习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药物目录,对相关品种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配合开展“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活动,依托“3.15”平台,通过各区(市)媒体、报刊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方针政策、合理用药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城乡居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举报医疗机构药品购进中存在的违法问题,确保购进渠道合法。(刘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