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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单位 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3/20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我市今年第一期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推行“设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工作,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按要求指定专人作为食品安全管理员,并履行职责。

  目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登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培训后,将发挥食品安全把关人、餐饮服务单位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沟通作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市区近60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共130多人,现场签订“江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作出包括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自觉接受监督、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等在内的六项承诺。

  会议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认真做好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工作;要做到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切实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吕胜根 高飞)

来源: 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