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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控烟1年罚单17张罚金2.5万 |
文章来源:东方网 更新时间:20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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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控烟,对于上海不只是口号,相比北京、广州的零处罚,上海控烟条例实施一周年内共有12家单位5名个人被处罚。 昨天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1周年,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白皮书,白皮书透露,控烟条例实施一周年内共有12家单位5名个人被处罚,共收罚金2.5万元。 1家网吧2名网虫被罚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去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对于个人吸烟不听劝阻的,可处以50到200元的罚款。禁止吸烟场所违反规定的,可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如逾期不改可罚款2000到1万元,情节严重的罚款1万到3万元。条例实施次月,公安治安系统就于4月18日慎重开出全市首张2000元罚单。 截至去年12月31日,各级控烟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212043家(次),责令整改3494家,及时整改到位2622家,立案处罚并罚款12家,并对5名个人予以罚款,罚金共计25400元。12家被处罚单位中包括1家互联网场所、3家娱乐场所、3家宾馆、2家医疗机构、3家公用事业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5名个人分别是:互联网场所2名(顾客)和医疗机构3名(1名医务人员、2名就诊人员)。此外,市交通和港口管理局执法总队对违反行业控烟规范的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人员(主要是出租车驾驶员)予以处罚,立案处罚67户、处罚金额7700元。 北京广州“零处罚” 控烟监测数据显示,《条例》实施1年来,上海全市公共场所控烟状况有所改善:各类法定禁烟场所内吸烟发生率由《条例》实施前37.5%下降到去年9月第2次监测时的3.42%,劝阻率从实施前的19%提高到第2次监测时的54.1%,在禁烟场所内发现烟头、闻到烟味的情况也明显减少,客观反映出《条例》已初步显现其应有的法律约束力。 与广州、北京等城市相比,上海公共场所控烟在监督执法上步履稳健。据报道,去年9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但实施3个月内全市无1起控烟罚款;2008年奥运会前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但据报道,近五六年来北京市未对任何个人进行过吸烟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