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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岑溪市2010年消费者申诉率同比下降3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2/18  

管者尽其职 卖者守其信 买者明其目

广西岑溪市2010年消费者申诉率同比下降3成

去年,广西岑溪市工商局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从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引导教育、开展3.15宣传活动三方面入手,狠抓消费维权工作,促使消费申诉案件大幅度下降。2010年1-12月,广西岑溪市工商局、消费者委员会共受理消费申诉案106起、成功调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与上年度受理的消费申诉案146件对比下降了3成。该市消费申诉率明显下降主要得力于三个方面。

一是管者尽其职,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净化消费市场环境。该局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对流通商品入市、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同时,突出农资、家用电器、手机、儿童玩具等消费投诉较多的商品,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多人次,大力开展红盾护农、食品安全、家电(摩托车)下乡、文化市场等1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80起,没收侵权 好日子”酒135瓶及过期变质饮料、食品一批。通过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狠狠地打击了制假售假等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净化消费市场环境。

二是卖者守其信,加强引导教育,营造文明守信经营氛围。该局结合日常巡查工作,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镇、村街、社区及学校周边,向广大经营户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和进销货登记台账,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恪守商业道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做到诚实守信、文明经商、热情待客、周到服务,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通过引导教育,绝大部分经营者能够做到不购进、不贮存、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坑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中发生的消费纠纷都尽可能自行现场协商解决,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从而形成文明守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买者明其目,通过3.15宣传活动,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在3.15期间,该局积极联合消委会、农业、质监等10个部门,在市区、各镇、村街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咨询台,开展声势浩大的3·15宣传活动,现场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讲解辨别假冒商品的技巧,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展示维权案例和各种假冒伪劣商品,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在宣传活动期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宣传车20多台次、展示各种假冒伪劣商品500多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0多份、现场接受15000多人咨询。通过这些活动,使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高维权意识,识假辨伪的能力不断提高,练就了一双金睛火眼,不轻易踏入消费误区和陷井。(覃东章、李伟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