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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端掉私宰病害肉窝点 查获1.5吨“黑肉”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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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专门收购病害死亡的猪崽,私宰后变换地点切分加工和冷藏,再销售给米粉店和快餐店……16日下午,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经过3天布控,在柳州市石烂路当场查获私宰病害肉约1.5吨,并连夜追缴销往餐饮店的病害肉。 该黑窝点从去年3月即开始“经营”,由于地点隐蔽得以持续“潜伏”,承担着黑心肉切分加工、储存的任务,成为私宰病害肉“产业链”的环节之一,所幸这一危害食品安全的毒瘤被及时清除。 7天锁定“黑窝” 查获1.5吨“黑肉” 被查的私宰病害肉加工黑窝点藏身于石烂路南一巷某间平房内,看上去和普通民房无异。由于接到的举报信息比较模糊,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冒着严寒细雨连续排查7天,几经反复最终于16日锁定精确地点。 鉴于案情重大,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接报后,立即中断会议亲自率队,会同柳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奔赴现场。进入目标平房最里端的小房屋时,一堆已私宰好的生猪堆在地上,从体型判断均为不够出栏重量的小猪,猪肉淤血清晰可见,而猪头、猪脚、大部分内脏均已不见。经过现场清点,地面摆放的病害猪数量足有10头。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鉴别,发现地上的猪肉全都是暗红色,肋间静脉怒张,猪腰呈现暗红色,部分死猪表面布满出血点,有明显严重淤血痕迹。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特征说明这些生猪均为死亡后进行私宰,而肿大充血的淋巴结可证明其为病害猪,健康生猪淋巴结不会出现充血异常。 记者看到,将猪一分为二的切口虽然较为平整,但看得出并非机械切割,也没有加盖检疫、检验印章,而定点屠宰厂出品的边猪均由电锯整体切分,切口整齐光滑,猪皮分别加盖兽医检疫和肉品检验合格章。由此判断,这些肉品100%从地下私宰点流出。 更令人震惊的是,执法人员发现房内摆放有3台大冰柜,里面堆满冷藏的病害私宰肉,这些肉品均经过精细分割归类,并用大号白色塑料袋分别包装,虽然黑窝非法加工者黄某称这些“冻肉”仅有150公斤,但是执法人员根据经验判断约有500公斤。 查获1.5吨“黑肉” 非法加工者黄某的两个小孩恰好在现场,女儿读小学二年级,儿子读学前班。为了不给孩子心灵造成伤害,执法人员将询问笔录和调查的工作转到室外,在汽车内完成。 根据非法加工者黄某陈述,他从去年3月开始从事该行当,与上线人物“老唐”是在做泥水工时结识,“老唐”负责收购病害死猪,在别处进行私宰并处理猪头、猪脚和内脏后,将猪肉用中型柜式货车拉过来存放,自己只是负责切分、包装和冷冻储藏,偶尔也外送一些猪肉,每天大概可以赚到100元钱。下一环节的销售主要由“老唐”负责,有时也有客户上门提货。 动物卫生监督人员从猪尾巴看出了端倪:这些病害死猪的尾巴已被剪短,很有可能来自正规养殖场,因为规模养殖场为了避免小猪厮咬尾巴,会将猪尾巴剪短。 “这些东西也不是天天都有,有时多点有时少点。”手足无措的黄某解释,并表示以后再也不做这一行当。但是执法人员不这么认为:“一次就运来这么大量的病害死猪,表明仅单次宰杀加工的死猪就够不法分子销售好几天了。” 经过清点,地面上堆放的刚宰杀病害猪约达1吨,加上冰柜内经过加工包装的500公斤“冻肉”,本次查获的私宰病害肉品约达1.5吨。执法人员将查获的黑心肉全部送至柳州市兽医卫生化制场作焚烧处理。 连夜追查“黑链” 执法人员获悉,部分黑心肉已流至餐饮店面。黄某称,这些肉品完成再次加工后,主要由“老唐”前来取货,然后上门销售。他只知道大都流向餐饮店面,具体销往哪里并不清楚,而自己亲自送货的仅有个别店家。 根据现场查处掌握的线索,执法人员连夜赶到鹅山路与南站路交界处的“老顽童桂林米粉店”,在黄某的指认下,当场在冰柜冷藏食品中查获剩余的4公斤猪骨,执法人员一眼看出细小猪骨出自年幼猪崽,若非病害死亡绝不会流向私宰加工黑窝点。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病害死亡的生猪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销售、屠宰、加工以避免传播疾病,危害禽畜食品安全。但如果丢弃深埋必将无利可图,因此一些养殖户便低价将死猪销售。据黄某交待,这些死猪肉也要根据品相来分级定价,每公斤均价大概为15元,比正规屠宰出厂的放心肉便宜一小半。在这样的“诱惑”下,少数餐饮商家受利益驱动买下这些黑肉,并制成烧卤、菜肴,食客仅凭借感官很难鉴别优劣。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目前柳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对该案做进一步调查。 坚决斩断“黑手” 2010年柳州市销毁病害肉(畜禽)70多吨,较上一年增长121.6%,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做到投诉举报查处率100%,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提供有力保障。为从源头上提高上市肉品质量,柳州还加强了定点屠宰场监管,规范生产过程,确保进厂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虽然政府部门大力整治打击,但由于私宰、加工和销售病害猪肉的从业门槛较低、利益诱人、成本不高,目前仍然无法彻底杜绝。对此柳州市继续开展“放心肉”联合执法,由柳州市整规办牵头,商务、公安、工商、畜牧、食品药监等部门参与,加大私屠滥宰查处力度,去年已确保柳州市定点屠宰率达到97%以上。由于监管打击力度不减,柳州一批私宰、病害猪肉窝点陆续被端。2010年9月4日,联合执法组在柳州凉水屯某私宰窝点,当场查获私宰猪18头、牛1头,查扣的违法肉品高达4吨,为柳州“放心肉”联合执法以来最大一起违法案件,商务部门随后重奖举报人1500元。 私宰售卖黑心肉属于违法行为,而购买黑心肉、为违规肉品提供滋生土壤的餐饮店家同样逃脱不了责任。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不得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此类动物产品,违者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作相应处罚。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于购买“问题肉”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相关部门可没收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陈刚 通讯员 徐杨来源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