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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杜康”酒两生产日期 杜康酒市场比较乱
文章来源:千龙  更新时间:2010/4/26  

一瓶酒有两个生产日期,市民在购买这种杜康酒时,究竟该看哪个日期?

  日前,在洛阳的王府井超市货架上,记者就见到了一瓶这样的酒,由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杜康”,包装盒内侧印着两个灌装日期,一个是2009年5月5日,另一个则是2009年6月5日。

  据悉,目前市场上已经没有破产重组前生产的存货。此外,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也于2008年1月变更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伊川杜康),与此同时不再以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生产“中华杜康”。

  在王府井超市内,记者看到了由汝阳杜康集团总公司生产的“牡丹醇”,其瓶盖上的灌装日期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稍清楚的则显示为:2007年12月36日。

  在各种各样的“汝阳杜康”中,最便宜的一种标价6.9元,由汝阳大酿坊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酒瓶商标上大大的“汝阳杜康”四字,招揽着顾客。可是仔细看的话,就能发现在“汝阳杜康”4字的中间还有一个极小的“村”字,且包装盒的上方还有3个字“我来自”。“只有原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原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白水杜康拥有‘杜康’商标的使用权。”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宣传的陈东升说,现在,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都归于洛阳杜康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可以说只有该公司与陕西白水杜康拥有杜康商标使用权。“汝阳大酿坊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杜康商标使用权。”陈东升说。

  “我们超市的杜康酒都有质检报告,都是符合国家要求的。”洛阳王府井超市负责人何荣说,洛阳王府井对每一种酒都会进行资质审定,只有质检报告、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随附单”等都齐全的,才可进入超市。

  据何荣说,杜康酒市场确实比较混乱,他认为造成混乱的原因是新成立的公司处置不当。一方面洛阳两家杜康几次易手,每次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发表声明非新公司生产的酒都是假的,这样不仅损害了代理商的利益,也损害了为他们灌装酒的厂家的利益。

  另一方面,代理商销售正宗洛阳杜康获得的利润较低,而销售小作坊的“杜康”能获得很大的利润,这就促成了山寨“杜康”的产生。

  随后记者联系了洛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表示:近期将对杜康酒进行统一检查,如发现超市出售不合格杜康酒将一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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