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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开展对食醋产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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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对食醋产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0〕851号)及市局、区局相关文件精神,浦东新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及时组织落实,近日对辖区内4家食醋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119号公告)的要求,执法人员已书面通知辖区内获证的4家食醋生产企业进行自查,其中3家企业已及时提交了自查报告。另有1家处于停产中,执法人员已书面通知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必须及时报告我部门,以便对其恢复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提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执法人员对正常生产的3家企业的生产现场开展核查,重点检查原料辅料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使用的酒精、醋酸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食用醋酸原料进厂后是否对酿造醋酸的比率(天然度)进行过查验,企业是否存在用配制食醋冒充酿造食醋的行为,食醋产品标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规定标注)等。检查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生产行为。 根据要求,浦东食品所对各企业的食醋产品进行了抽样,并送指定检测机构检测。目前,尚未出检测结果。 |